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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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2:09
岗位撤销,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否应当服从,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如果调整岗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确,但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的调整方式符合用工自主权的,劳动者应当服从。如果调整岗位既不符合劳动合同的约定,又不属于当地规定的用工自主权范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者到新岗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款的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您好!如果公司让签了这个通知是否就变成了劳动者服从了,但在签这个通知的时候公司并未说明培训内容、以及培训完成后是否需要有考核以及培训之后的工作内容,是否可以定义为变相转岗,如果在参加培训后不能接受公司安排的岗位,是否需要双方协商 ?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我的话 是否需要变相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