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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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2:52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设有多个职能科室,每个科室承担特定职责。以下是它们的主要工作内容:1. 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政事务、通信信息技术、劳教协调、经费预算、物资装备管理和劳教系统人员被装等事务。
2. 政治部(警务办公室):指导司法队伍建设,负责干部考核、人事、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警务工作,包括警衔管理、警务督察和警体训练。
3. 法制宣传科(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和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地区依法治理,负责法律宣传和法制宣传报道,律函教育等工作。
4. 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执行,审核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员的相关事项,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秩序,负责年度考核。
5. 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包括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6. 劳教管理科:负责劳教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戒毒场所,收集情报信息,指导劳教人员管理。
7. 法律援助中心:制定法律援助规划,监督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处理法律援助案件。
8. 考务法规科:负责司法考试政策执行和考务工作,审核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指导考务人员培训,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法监督。
9. 司法鉴定管理科:负责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处理司法鉴定投诉和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