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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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国内外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和侧重点对生态补偿进行了深入探讨。Cuperus等人给出了一个典型的解释,即生态补偿是对发展中对生态功能和质量造成损害的经济补助,目的是提升受损地区的环境质量,或者用于建立具有相似功能的新区域。
李文华的观点强调了生态补偿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目标,以经济手段为主,旨在调节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他认为,生态补偿的广义概念应涵盖环境污染和生态服务功能两方面,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受益者对提供者的补偿,以及生态环境破坏者对受害者的赔偿。
任勇等人认为,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是改善、维护和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通过调整因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活动产生的利益分配,以内部化外部成本为原则,具有经济激励性。这种制度旨在平衡各方利益,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宗建树进一步扩展了生态补偿的范围,区分了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广义的生态补偿包括污染环境的补偿和生态功能的补偿,通过收费或补偿的方式调整行为的成本和收益;而狭义的生态补偿主要关注生态功能的补偿,目的是确保生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激励生态保护行为,从而为社会创造生态效益。
毛显强等人则以明确的行为为导向,定义生态补偿为通过收费或补偿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的行为进行调整,目的是通过改变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促使主体减少或增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以实现资源保护的目标。
生态补偿(Eco-compensation)是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详细地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