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多少年不给转正是不正常的现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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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3:52
超过试用期不给转正就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追问请问我们厂一年就转正十个人,但是我3年了,还没有轮到我,请问一年转正十个人这样做对吗
追答转正跟人数的多少并没有关系。一般要看你们合同怎么签。你这种情况肯定是不正常违法的。你可以跟公司进行交涉。交涉无果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