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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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9:36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仿真交易业务规则第七章涉及结算业务的核心内容。结算主要是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规定,对会员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盈亏等相关款项进行计算和划拨的活动。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以确保交易的稳定和风险控制。
结算过程分为多级: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则对交易会员和客户进行结算。设有专门的结算部负责仿真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风险准备金管理和风险防范。仿真会员需设立结算部门,所有交易合约需通过交易所统一结算。
交易保证金是结算会员为保证合约履行而存入交易所的专用资金,根据合约占用情况双向收取。收取标准按照交易所的风险控制办法执行,结算会员之间的保证金收取关系需遵循特定规则,确保充足性。
每日结算采用无负债制度,交易结束后根据当日结算价计算盈亏、费用等,净额划转,结算准备金随之调整。结算会员需对客户和交易会员进行结算,并收取交易结算手续费。
结算价的计算方法复杂,涉及当日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若无法确定则由交易所决定。盈亏的计算基于结算价,每日结算后盈亏将调整结算准备金余额。如果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标准,交易所会要求追加保证金。
仿真交易的最后,结算会员会获得结算数据,对数据进行核对,如有异议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交易所。交割环节则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计算并划付交割盈亏。
总体来说,第七章详细规定了仿真交易结算的各个环节,确保了交易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风险管理的有效进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业务规则》指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举办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活动,保障交易所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则。有技术接入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仿真交易会员、仿真交易结算会员或者仿真全面结算会员从事仿真交易经纪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仿真交易会员从事自营业务;有技术接入条件的商业银行可申请成为交易所仿真特别结算会员专门从事仿真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