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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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6:59
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实施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并将结果上报至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的单位,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将面临资质等级降低或注销的后果。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三个月,申请单位需向原认定机构提交延续申请。原认定机构依据年检记录,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决定是否延续,并办理相关手续。
资质单位如发生分立、合并或更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认定机构办理资质证书的注销或变更手续。
取得资质的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担防雷工程,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也禁止无证或超出等级承接工程。若需在本省以外的区域开展业务,需向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不得通过欺诈、虚假手段获取资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挂靠、转让防雷工程的专业资质证书。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会定期对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则负责对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并公开检查结果。
防雷资质全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国气象局第10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资质分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