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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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8:22
猪场乡的名称源于其传统的赶集日,即甲子亥日。该地在历史上曾几度归属,1941年前属于大方县,后来转归纳雍县管辖。1953年土改后,猪场乡与大多拱乡、新寨乡一起隶属于纳雍县昆区。那时,这三个乡并立,共同构成了一个区域。1962年,随着乡改名为公社,三乡合并为“红旗公社”。随后,1963年和1965年,红旗公社又经历了拆分与合并的变动。1972年,地区恢复为8个公社,猪场乡再次进行分区,直至1984年实行党政分家,公社改称乡,大队变更为村。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1992年初,新乡、猪场乡和新寨乡最终合并为现在的猪场苗族彝族乡,下辖13个行政村、96个村民小组,以及95个自然村寨。乡政府设立在猪场街上,定性为农业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