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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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20:53
违法。
海关层面。经销商购进边贸走私产品、运输和存储边贸走私产品,是否会构成走私,关键在于主观方面,是否明知是走私货物。
先说购买边贸货物。
如果事先就与走私分子有通谋,比如说在走私分子进口之前,就约定好需要货物的种类、数量、通关方式等,可能会构成走私罪的共犯。
如果事先没有通谋,只是在货物入境后采购,但如果知道货物是通过边民互市等非法途径走私进境,也可能构成走私犯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再说运输和储存。
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这里的“通谋”,不是坐在一起开个会,一起决定走私才算通谋,根据相关规定,仅需达到“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活动即可。
在实践中,物流公司、仓储企业,因为市场竞争太激烈,为了留住客户,知道客户进的货存在走私情况,仍然帮其提供相关服务。比如明知是边贸走私入境的冻品,仍然为其提供运输、储存等服务,虽然走私行为都是客户实施,向客户收取的也只是正常的费用。但是,因为既有“明知”,又有帮助行为,仍然可能被认定为走私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