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0:3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14:37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张琪表示,工商银行对于第二套住房的认定倾向于以“户”为单位,即使是已经还清贷款的住房,在再次申请银行贷款购买住房时也将被视为第二套住房。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协商新房贷细则,预计本周将会陆续出台。光大银行对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对于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每增加一套住房,其贷款首付款比例应在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第四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光大银行仅对首套自住房贷款执行固定优惠利率,暂停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以及商用房贷款执行固定利率。华夏银行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为4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5,第四套不低于5成。细则规定,已利用贷款买房再申请贷款购房视作第二套住房。各分行需通过央行的征信系统详细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及购房套数,但没有明确规定是以个人还是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第二套住房。在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的文件以及上述细则的前提下,各分行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更具体的操作细节。建设银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50%。以“户”为单位,意味着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被视为第二套住房。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9月27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于2010年6 月4 日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明确了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即家庭成员名下如有房产、或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则均认定为二套房。对于异地购房者,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按二套房信贷*执行,热点地区可暂停对其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