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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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1:53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项时,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房地产开发预收款收据,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有关税收。如果购房者需要的话,可以向房地产公司索要发票。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1:56
各位律师,您们好。本人于上个星期家中被窃,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贷款发票、抵押协议、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全部丢失,我刚刚收房,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还没有办下来。想问下我应该怎么办,别人拿到我这些东西会不会做出不利于我的事情?恳请各位律师能够回答!问题补充:嗯,我当天就已经报警了,都说明了丢失情况的详情!现在就怕别人拿我的这些资料做什么事情,听说可以抵押贷款!是这样吗?也和相关的部门联系了,开发商的意思是发票不能补了,购房合同我还没有问,问了一下建委,说是让挂失购房合同之类的然后重新和开发商签一份,我想问下,购房合同和发票如果挂失的话,我自己还可以用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1:53
正规的开发商,收到首付,都会开具正式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