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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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40
根据最新消息,新*将取消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对车辆排量的*,这一规定可能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拥有车牌的车主,无论是想出售新车还是二手车,都将不受车辆排量的*!*鼓励节能车的销售<!--,以响应环保需求。广州市交委发布的《中小客车总量*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指标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旨在提供更多的便利。
当前的《*办法》将在2018年6月30日到期,为保持*的连续性,广州市交委早在2017年就开始修订工作。4月16日,广州市交委公开发布了新的《*新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同时,2016年实施的《广州市二手中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试行办法》也将于同日到期,修订中将合并这两份文件,确保*体系的一致性。
修订内容中,取消了对车辆排量的*<!--,以适应市民的多样化需求和车辆技术进步。特别地,未能成功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不再调整为普通车,单位节能车增量指标会转为个人指标,以强化节能减排的鼓励。此外,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纳入次月配置的规定也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