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行贿罪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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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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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0:51
根据不同的情况,行贿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会呈现出以下六种情形:
首先,行贿罪属于金额犯的范畴,如若行贿的具体金额未达法定标准或行贿行为旨在获取合法权益时,则行贿者将无需承担行贿罪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因受胁迫而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且未从中获取任何不当利益,此种情况下的行贿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再次,若为了谋求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均应视为行贿行为;
第四,如果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且数额超过三万元人民币,那么行贿者将面临行贿罪的刑事追责;
第五,行贿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也应按照行贿罪进行刑事追究:
(1)向三名及以上的公职人员行贿;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
(3)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职务升迁、职位调动;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
最后,对于单位而言,如果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将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刑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