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什么情况下构成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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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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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8:06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是患职业病的;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属于工伤的特殊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