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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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5:54
原则上雇佣双方约定劳动时间不能超过每天8小时,超出时间应当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的付给加班工资。你现在要以超强度劳动为由解除合同,关键是要举证:1、雇主采用胁迫、强制等方式促使你进行8小时以外的劳动;2、雇主对额外劳动时间未付给劳动报酬;3、合同规定你无法承担劳动的情况可以解除(医院证明你身体条件不适合从事现有劳动或高强度劳动)。以上具备其一即可申请解除合同,对方不同意或扣减工资、押金、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等情况,你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5:57
首先要看你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约定的合同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超过工作时间的加班费是如何约定的,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