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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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0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一方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特征?
网友咨询:
我父亲在老家再婚 婚后半年左右跟后妈买了一套房子 首付女方拿了五万婚前存款 我爸拿了一万五 十年前母亲去世,父亲和后母再婚。结婚一年后,两人买了一套复式房子,首付后母拿了五万她卡上的存款,父亲拿了两万,后母说扣她一个人的工资还贷 我爸工资用来日常开销 现已还贷 10年 。父亲身体每况愈下, 父亲一住院 ,后母就说 ,她没钱 ,让我拿钱给住院, 然后就说房子是她还的贷首付也是她付的 ,房子是她和她女儿的 ,没我爸什么事情 。后母嫁给我爸时候 , 我已远嫁外地 , 后母女儿12岁 ,十年来父亲又是给辅导功课托人给她安排工作,又是接送上学上班,比对亲闺女都好,现在父亲身体不好了,她们独占房子扔了人。 我想咨询下,代表着公平正义的法律是如后母所说的那样,房子都归她吗?
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解答:
你好,房子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不是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限定:
王丽律师律师普法: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王丽律师普法: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王丽律师补充: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王丽律师总结:
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