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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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是关于合伙企业的法律规范。
第二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法律对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有特别规定,则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