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个服饰店,付了一年租金,合同上说 使用期五年,于是都装修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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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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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13
装修租借必须有约定,按照下面合同法规情况处理:
1、整个商场虽然被转租了给别人,你们的租借合同在先,新的商场承租人必须继续履行你们的租借合同,否则就是违约,要和原出租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2、你们的租借合同在先,对原出租人享有的权益,对新的商场承租人同样有效的,新的商场承租人要是侵犯了你们的权益,你们按原来的合同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224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改造扩建等引起的法律关系
一、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修、装潢的情形(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
1、租赁合同无效时:
A、未形成附合的——出租人同意利用,折价;不同意,承租人拆除。
B、形成附合的——出租人同意利用,折价;不同意,依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2、租赁合同解除时:
A、未形成附合的,承租人拆除。(合同期满亦是如此)
B、形成附合的:
3、因出租人违约导致解除,出租人赔偿剩余残值
4、因承租人违约导致解除,出租人不赔;同意继续利用的,适当补偿
5、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双方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6、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解除,依公平原则分担
二、租赁合同期满时:
1、未形成附合的,承租人拆除。
2、承租人请求装饰费用,不予支持。
二、经出租人同意进行改建、扩建的费用
①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②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的装修装潢、改造扩建
①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②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恢复原状、有损失时还可要求损害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13
不要太慌,乱了阵脚,或者是忍气吞声的就算了,那就太助长歪风邪气了啊!
合同上约定的使用期是五年,“签约的房东”没有与你们达成新的协议以变更原协议,就违反了约定; 只要你们愿意向“签约的房东”讨要相应的损失,是没有法律障碍的。
什么“黑道白道都能搞定”的话,通常不过是用来吓唬胆小懦弱的顺民的,真是拿到110、法院的平台去解决,有哪个人敢这样嚣张?白道官员在这种语气下难道不反感他们吗?同流合污的话,重庆打黑除恶难道还不够杀鸡吓猴吗?
挣钱既然不容易,花钱当然不能随意。就当争取权益减少损失也是在挣钱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12
这是属于房东违约,你合同上面有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没有的话,房东也应该赔偿你的装修及货物损失。具体的法律条款我记不住了,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随便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应该只要付点咨询费用。。希望你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祝你顺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12
无可奈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11
你这样的情况,应该找懂得合同法的人咨询一下。主要是看“试用期5年”这一段是怎么签署的。不用怕他什么黑道还是白道的,现在是法制社会,什么事情都是要凭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