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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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4:11
因公司破产未领到工资也不一定就可以领失业金,公司拖欠工资跟领失业金之间并无直接关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已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领失业金。一、公司因破产未发放工资可以领失业金吗?
公司因破产未发放工资,满足法定条件的才能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部分已经濒临破产的企业来讲,可能现有的资产都不足以支付职工工资,若企业依法申请破产,而且现有资产不够清偿职工工资,造成的损失只能由职工自行承担,但在企业破产清算时,要先用现有资产清偿员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