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上把犯罪故意区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区分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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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4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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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4 14:52
刑法理论上将犯罪故意划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类型。在认知层面,两者皆明确知晓行为会导致社会危害。在意志层面,两者均不抵触危害结果。尽管如此,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分仅在于理论分析层面,实际立法与司法实践无需使用这两个概念,统称为故意。如故意杀人罪在表述上不区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主要区别体现在认知与意志两方面。在认知层面,直接故意可以是行为人认识到行为必然或可能引起危害结果,而间接故意仅限于认识到行为可能引起危害结果。在意志层面,直接故意表现为追求危害结果,而间接故意则体现为对危害结果的放任态度。
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对两种故意支配下的行为定罪具有重要意义。对直接故意而言,结果是否发生不影响犯罪成立,只影响犯罪是否既遂。间接故意则要求结果实际发生作为犯罪构成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间接故意犯罪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行为人追求某一犯罪目的时,放任另一危害结果的出现,一旦结果发生,则行为人对这一结果持有间接故意。(2)行为人在非犯罪目的行为过程中,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一旦出现,行为人对结果的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3)在突发性犯罪中,行为人不计后果,放任严重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