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4 15:0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8:25
不可以。婚姻存续期间,不需要支付租金。如离婚后仍然住另一方婚前房产时,可以要求付租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8:21
当然是不可以的,你这种想法是无理取闹,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你们是夫妻,不是租客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8:18
当然是不可以,因为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开销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自己的没错,而且民法典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对于婚前个人财产造成损坏等情形,要求对方予以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所以虽然你的配偶住了你的房子也造车了一些折旧,但是你不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