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8:0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0:56
最高人民*《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受理。”可见,刑法意义上的被害人尚可在刑事追缴或退赔不足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对于被遗漏的被害人来讲,应完全可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0:56
您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事犯罪,应当提起刑事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20:57
最高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一批),决定废止最高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