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7:0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20:27
1、一般来说,签订了保险代理人合同的,是不与保险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因只是代理关系。但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劳动者的岗位为“经理助理”,且要上班、考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自7月5日起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即应给付工资。
2、可要求公司及时给回保险代理人合同。
3、如上所述,自7月5日起即应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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