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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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7:53
受胁迫结婚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在婚姻中,因胁迫结婚的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为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若婚姻被撤销或确认无效,从始至终不受法律约束,双方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则由*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因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时,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女的规定。若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