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被误诊艾滋病吃药一年,谁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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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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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23:56
大二女生小美此前“被诊断”患艾滋病,为此吃药一年多后竟得知是误诊。对此,当地疾控中心检验科负责人回应,当时小美未告知处孕期影响检验,也可能和检测试剂有关。因为误诊,小美以及家里遭受了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目前已将涉事医院、疾控中心起诉至*。
医院和疾控中心要不要为本次误诊负责?
首先,医院具有主观上的过失。过失是过错的一种,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小美是去做孕检,疾控中心却说小美没有告知怀孕,不管怎样,对小美诊断出艾滋病后,医院应考虑到有误诊的可能,更应考虑到这一消息的传出将给小美造成不良影响。
如果有关部门调查确认涉事医院、疫控中心对小美被误诊艾滋病都有责任,涉事医院和疫控中心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赔偿小美误工费、诊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怎样?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为主,通过物质制裁加害人还受害人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创伤的身心。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所幸本案是“误诊”,当事人现在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说法,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通过这件事希望对待这种检查方面,医院和疾控中心能够万分谨慎,不要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