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的户主因有两个户口被注销了,老婆子女还能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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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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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5:52
1、在当事人被注销的户口是廉租房的申请人的前提下,家庭成员及当事人本人是不能再享受该项的;
2、当事人的户口被注销后,基于该户口所享受的利益(包括廉租房)是不能再享受的;
3、当事人应凭本人原始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等,重新申请该项,在符合条件,获得批准后,当事人及家庭成员才能继续在当地居住。
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