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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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8:01
本文档为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的印发通知,编号为电监市场〔2003〕46号。
此通知旨在适应电力*改革后的重要变化,即厂网分离和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新阶段。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所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此,电力监管部门——电监会,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暂行办法。
此暂行办法现正式发布,针对的对象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大型发电和电网企业集团,以及各地区的电力监管部门和发展经济委员会。
接到通知的各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此暂行办法执行,以确保电力调度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公正,推动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电监会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为适应电力*改革后厂网分开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电力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在调度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平等对待各市场。此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8:01
本文档为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的印发通知,编号为电监市场〔2003〕46号。
此通知旨在适应电力*改革后的重要变化,即厂网分离和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新阶段。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所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此,电力监管部门——电监会,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暂行办法。
此暂行办法现正式发布,针对的对象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大型发电和电网企业集团,以及各地区的电力监管部门和发展经济委员会。
接到通知的各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此暂行办法执行,以确保电力调度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公正,推动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电监会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为适应电力*改革后厂网分开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电力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在调度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平等对待各市场。此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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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为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的印发通知,编号为电监市场〔2003〕46号。
此通知旨在适应电力*改革后的重要变化,即厂网分离和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新阶段。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所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此,电力监管部门——电监会,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暂行办法。
此暂行办法现正式发布,针对的对象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大型发电和电网企业集团,以及各地区的电力监管部门和发展经济委员会。
接到通知的各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此暂行办法执行,以确保电力调度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公正,推动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电监会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为适应电力*改革后厂网分开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电力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在调度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平等对待各市场。此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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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通知旨在适应电力*改革后的重要变化,即厂网分离和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新阶段。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所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此,电力监管部门——电监会,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暂行办法。
此暂行办法现正式发布,针对的对象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大型发电和电网企业集团,以及各地区的电力监管部门和发展经济委员会。
接到通知的各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此暂行办法执行,以确保电力调度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公正,推动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电监会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为适应电力*改革后厂网分开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电力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在调度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平等对待各市场。此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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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为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的印发通知,编号为电监市场〔2003〕46号。
此通知旨在适应电力*改革后的重要变化,即厂网分离和市场参与者多元化的新阶段。其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所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为此,电力监管部门——电监会,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暂行办法。
此暂行办法现正式发布,针对的对象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大型发电和电网企业集团,以及各地区的电力监管部门和发展经济委员会。
接到通知的各相关企业需严格按照此暂行办法执行,以确保电力调度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公正,推动电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电监会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了这一重要文件。
为适应电力*改革后厂网分开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新形势,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电力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办法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前提下,按照公平、透明的原则,在调度运行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平等对待各市场。此办法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