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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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20
不,井田制下土地由国家统一掌控,逐级分封给各级贵族。受封者可以世代享用,但唯独不能转让买卖。同时要向上一级缴纳贡赋(请务必把它同赋税、地租区别开来),如果封主需要可以收回土地。而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不受他人干涉(当然,这也是土地兼并产生的根源。所谓平等自由交易在地主和农民的力量对比之下是没有现实意义的)。所以井田制与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对立的。而后来的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只是作为皇室掌握财富与权力的手段以及对土地制度的补充而已,所占比重有限。而且每当*集权衰落时,国有土地连同农民土地一起都会被官僚地主大肆兼并吞没。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21
井田制特点是国王所有,奴隶耕种,是强迫性的,属于土地国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4:21
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