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犯罪类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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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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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18:31
1、在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权类别的犯罪中,盗窃罪以其独特的犯罪形式存在着。
它的本质特征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占有权,无论是有形的财物如货币、珠宝首饰,还是无形的财富如电讯、互联网货币等,都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
因此,从本质上讲,盗窃行为就是一种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行为,属于典型的侵犯财产权类型的犯罪。
2、在我国刑法中,盗窃行为被明确地认定为犯罪行为,并且被直接归类为财产性质的违法行为。
然而,并非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
例如,对于那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由于遭受灾害导致生活困难而偶然进行的盗窃行为,或者是受到威胁被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分得任何赃物或仅分得少量赃物的人,通常不会被视为盗窃罪,但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此外,还需要将家庭成员之间的盗窃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区分开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除非确实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也应当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有所区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虽然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如果情节轻微,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则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盗窃行为;
2、能够全额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的;
4、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没有分得任何赃物或只获得少量赃物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