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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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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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4 10:01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的职责如下:
综合科负责草拟局内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稿,审核稽查局发文。筹备并安排会议,做好会议筹备、通知、记录工作,形成会议纪要,监督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与反馈。管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与归档,负责《三明地税信息—稽查专辑》的编发与上级信息报送。编报税务稽查相关报表,管理稽查档案,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保管与领用,管理稽查局财产、经费、举报人奖金发放和后勤接待工作。维护市局内*站稽查模块与*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参加*和业务培训。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行风和廉政效能建设,落实考勤制度和值班安排,管理全市税务检查证工作,与市局各科室的工作联系,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执行科负责编制全市稽查系统年度专项稽查计划,执行市局稽查局的选案立案工作,制定并下达稽查计划给各稽查科。负责查处案件执行工作,建立税务稽查实施台帐,跟踪稽查计划实施情况。与市局办税服务中心联系,催缴查补税费、滞纳金、罚款的入库,跟踪自查查补税费和稽查建议书中有关税费入库工作。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编报有关稽查案件执行情况报表,监督与总结全市性专项检查工作,协助税源运行管理和“六率”考核,准备征、管、查协调会议相关通报内容并落实议定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报中心负责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税务违法行为,受理、登记、分配和反馈举报案件,报送举报案件工作报表与总结,办理举报奖金兑现的审批手续,协调全市举报案件管理工作。
审理科负责稽查案件的审理,按照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正确定性,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时制作补充稽查事项或进行实地复核。组织初审与会审,并做好记录。办理案件的审理会审和移送司法机关手续,制作审理文书,组织听证会,编撰稽查案例分析,审核稽查建议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准备相关会议材料与落实议定事项,与市局税管相关科室的工作联系,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一科至稽查四科负责对不同地区的纳税人进行专项检查与专案检查,依法实施稽查,收集证据,制作工作底稿与报告,及时移交审理科。对审理科要求补充的证据进行查证,参与行政处罚听证,提出税收征管问题整改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四科还负责组织全市大要案协查、联查工作,办理协查税务案件,指导县(市)稽查工作,复查与考评县(市)局稽查案件,运用与维护稽查管理系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