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知识: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5: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5:50
在施工过程中,了解并正确处理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对于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公平性至关重要。以下详细介绍了关于措施项目费调整的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帮助建设方与承包方在工程变更时做出合理、公正的决策。
首先,明确措施项目的定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这些项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单价计算的措施费和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费。
在措施项目费调整方面,重要的是遵循规范中关于调整的详细规定。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导致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需提交发包人确认新的实施方案,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相比的变化情况。调整措施项目费时,需考虑承包人的报价浮动因素。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 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根据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照规范第3.1.5条的规定计算调整。
2. 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调整: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调整时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3. 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调整:调整时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规范第9.3.1条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4. 在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时,需分别按照规范中提供的计算公式执行,以确保费用的准确调整。
对于总价措施项目,调整方法类似于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但考虑到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调整金额乘以规范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总价措施项目的调整更为固定,通常包括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二次搬运费等,调整时需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并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单价项目形成的合同价款需要在相应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全部计量完成后才能确认。若在当期进度款中相应清单子目的工程量未被全部计量完成时,可以先用已计量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形成合同估算价款。待后续进度款中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全部计量完成后,再对已形成的合同估算价款做出修正,形成最终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