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和贩卖假烟在2000元以下,烟草是怎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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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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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6:09
应该是用《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
2000元应该不至于触犯刑。 法、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26486.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6:09
诚信永远是经营之本。当下,少数经营者因缺乏诚信,在经营中售卖假烟,以次充好。此举虽然在短期内能够牟利,但终究害人害己。
售卖假烟,会导致顾客流失。“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当前的市场经济,归根结底是诚信经济,一旦诚信经营的形象受损,商家将很难立足。有研究表明,一个满意的顾客会把满意的信息传递给5到8名顾客,但是会把不满意的信息传递给11名以上顾客。如果在经营中缺乏诚信,时间长了,商店的口碑受损,顾客也就不再光顾。根据营销理论中的二八定律,经营者80%的销售额来自于20%的忠实顾客群体,一旦失去了这些忠实顾客,将直接导致利润下滑,丧失市场竞争力。
与此同时,售卖假烟会面临高昂的违法成本。根据《消费者权益保*》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此外,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达到一定数额的,将会触犯《刑法》,而零售户一年内因违规经营被处罚两次以上,很可能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那么,要如何才能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呢?经营者必须深刻意识到假烟的危害,自觉与假烟划清界限。要坚持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不购入来路不明的卷烟。此外,要努力掌握一些防调包以及卷烟真假鉴别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