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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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45
若新建的工程和已有工程合并时,需将新建工程中【楼层设置】的楼层、层高、标高与已有工程设置一致,否则有的图元无法合并过来。
步骤一:新版本中点击工程左上角大“T”下的【合并工程】/旧版本中点击大“T”下【文件管理】中的【合并工程】---选择需要合并的工程(两个工程清单定额规则必须相同,版本相同,否则无法合并),选择需要合并的构件范围、定位方式和楼层以及构件名称,确认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即可。如图:
步骤二:若定位方式是自动,软件按照默认原点进行合并,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若定位方式选择的是手动,需要鼠标左键在绘图界面点击红色“X”指定插入点,接着再点击下一步。如图:
步骤三:进入“合并工程层高”匹配窗体,选择合并到同一区域(也支持反建单项工程),合并后点击“下一步”。
当合并到同一个区域的工程中,楼层层高不同时, 会出现层高确认窗口,根据实际工程,选择是按照“当前工程层高”合并还是“所选工程层高”合并,点击“下一步”。在绘图区中,鼠标右侧会显示出需合并工程的线框图,此时可以将该工程点击到任意位置来进行合并,包括输入角度、位置偏移等。如图:
备注:20.0以前版本合并工程:支持单区域工程整楼的合并,不支持选择楼层构件类型,且合并时只可按照当前楼层层高合并;若有设置多个单项工程,只能利用图元存盘+跨图层选择+图元过滤这三个功能组合,一层一层的存盘和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