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8:3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22:39
你这种根本不属于他物权,房子所有权属于你姐姐的单位,你跟单位之间只是单纯的租赁关系,跟物权没有关系。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各项权能都属于你姐姐的单位。租赁关系的形成和存在需要双方的合意,现在人家不愿与当然有权收回房屋。只要人家提前3个月通知你,你就没有理由继续留在那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22:42
应该不能,不过他要让你交钱是很大几率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22:41
原则是这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22:35
很遗憾,你的想法法律无法支持.房子是单位给你姐姐的一项福利,如果你姐姐是因公出差,那么你可以居住!如果单位房改,或者出售,你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