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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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7:12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存在时效规定。当用人单位未能按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需在事故发生后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若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其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诊断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因特殊情况需延期,需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后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条例规定,对于需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通常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