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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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04:59
“阅读文化典籍 建设书香校园”2005年“读书月”活动 (一)服务对象
1、教职工及读者; 2、进修生、代培生及短训班学员; 3、校外读者。
(二)借书证及阅览证的办理
1、教师凭工作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 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
2、新生由班长持本人读者证到图书馆办公室统一办理全班的借书证。 进修生、代培生等其它读者,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借书证。
(三)补办证
若借书证遗失,须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还清所借书刊,再到办公室补办证。
(四)读者调离学校必须来馆办理一切借阅手续并交还借书证。 (一)图书
1、册数:教职工限借中外文图书15册,研究生10册,本科生5册。
2、期限:教师借期为180天,读者为30天。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若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凡逾期未还或罚款未交者,一律停止借书。
3、入库及借阅:所有读者凭借书证均可入书库查阅;读者借书后,应详细检查书中是否有污损、缺页,查出后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否则以后发现概由借者负责赔偿。
(二)期刊
期刊一律不外借。期刊库面向师生开架阅,读者需要复印,借到刊以后,请详细检查刊中是否有污损、缺页,查出后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否则以后发现概由借刊者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