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9:38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05
四川彭州,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改判死缓。受害人亲属抗诉后,四川省高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经过4个多月的等待,四川省高院在四川绵阳监狱对此案进行宣判,从当天出庭的受害人近亲属处获悉,被告张志军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随后矛盾不断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次日, 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邹某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邹某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110报警、12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调查。
按照邹锐离婚案代理律师的证言,邹锐诉说因与张雨的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发生冲突,孩子出生后他被岳父岳母赶出家,想离婚拿着钱回老家。
鉴于双方感情无法挽回,张雨也起诉过两次离婚,第二次是在2018年6月,两次都以撤诉告终。邹锐2018年起诉离婚后,当年12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判决不准离婚。
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朔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当受害者三人都死了以后,最大受益方是谁呢,这也值得引人深思。实际上,该案二审过程中,检方也曾指出该谅解书实质是“帮自己父亲求情”,并未取得邹某海、杨某芬亲属的谅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6:59
对于这样的一个判决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岳父伤害了他们一家人,而且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01
对于这个判决的话,他们的家属还是不满意的,因为觉得市区的人已经没有了,那么是非常伤心和难过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7:07
被害方亲属是非常满意这个判决的,因为他们失去了亲人,一定要让他判处死刑,这样才能够对得起他们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