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5:3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8:20
根据规定,已抄税的发票(已开具)是不能作废的,所以更正抄税是不可能的。建议: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冲红吧,不要作废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8:23
遇到这种情况,在抄税后,申报前,到税务局申报大厅让管理员更正抄税信息就行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8:25
一般是开票系统里确认作废才算作废,哪有你手工写作废就说作废的。跨月了你就开冲销。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