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4:4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1:46
借钱不还、货款不付等等生活中人们遇到的经济纠纷并不少,涉及到重大金钱的纠纷不及时处理可是很麻烦,就算法院做出判决后对方仍然不按判决结果支付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经济纠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网友咨询:
朋友借钱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仍不换,那么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刘瑞凤律师解答:
经济纠纷强制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刘瑞凤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内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