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4:5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4:55
法律分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