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民政局办事指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3:0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8:04
在莱阳市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和补办结婚证的过程中,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和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男方年龄需满22周岁,女方需满20周岁,且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并且双方自愿结婚。在申请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本人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结婚登记的申请程序包括:婚姻登记员首先会查验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双方的结婚意愿。在自愿结婚的基础上,双方各自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宣读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签名。
对于补办结婚证的需求,同样需要满足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且申请人需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并且目前仍维持该状况。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在申请补办结婚证时,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补发条件,将填写《补发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将不予受理,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而发生变化,将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但可由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