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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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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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8 17:03
沈阳医保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就诊时,对于门诊急诊抢救留观转住院留观期间或门诊急诊抢救死亡的费用,需由个人先行垫付。待治疗结束后,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市医保中心申请审核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由统筹基金支付50%。
对于急诊、急救住院的情况,参保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并携带急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病情稳定后,应转至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在此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参保人员应在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至市医保中心申请审核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亦将由统筹基金支付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