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23:3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8:21
一、判决已经生效,法定情形下,可以在看守所服刑,家属等可以探视。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机关执行。
2、在看守所服刑的,按我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二、尚未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原则上,只有辩护人可以会见与通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8:21
可以。在*的判决生效后,其亲属可以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内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