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还款错过诉讼时效,20万欠款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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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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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3 01:09
原告阳某与被告阳小某系叔侄关系,2014年,阳小某因购买房屋向阳某提出借款。阳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予阳小某20万元。阳小某向阳某出具了一份借条,并载明归还期限为2015年7月。借款后,阳小某曾在2016年至2017年陆续还款7000元并通过朋友代为归还5000元,除此未再归还借款。多年来,阳某通过电话及上门催收等方式催要借款无果,遂诉至*。审理过程中,被告阳小某向*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对此*会如何处理呢?
本案中,通过调查取证和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发现原告曾多次联系被告并前往被告所在地催讨债务。这些事实证明了原告一直未放弃向被告主张权利。因此,*认定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以时效抗辩的理由不成立。最终,*根据查实被告的还款情况,依法判处被告阳小某偿还原告阳某本金18.2万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的法律制度。权利人要注意主张权利的时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通过法律规定的有效途径向对方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否则将承担权利不受保护的风险。
此外,诉讼时效抗辩权需要债务人主动提出,人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债务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除非存在新的证据,原则上不予支持。
在此提醒大家,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诉讼时效中断后,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从中断时重新计算。另外,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要打借条,同时,应尽量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出借金额、利息标准、违约责任等,在借款到期后更要及时主张权利,以免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在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应重新签订借条,避免纠纷。若追索时间较长,一定要积极保留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证据,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