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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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08:54
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时,需确保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1. 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性质,以及预期的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同时,需详述对供水和能源的需求,包括运输方式、运输量,以及预计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排放情况。
2. 选址依据:选址必须基于已经获得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并需与城市整体规划布局相协调。这包括项目与城市交通、通信、能源、市政设施和防灾规划的衔接一致性。
3. 配套设施的规划:需要考虑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居住区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确保与城市生活和公共设施规划的协调性。
4. 环境影响评估:着重阐述项目可能对城市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和文物古迹保护等规划相协调。
特别提示: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验,且除非特别说明,提交的报审材料应为一份完整文档。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