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23: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36
湖南路街道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
1. 宣传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法律义务,保护公共财产和自然资源,维护生态环境。
2. 协助政府处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事务,如民事调解、治安、就业、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教育和外来人口管理,确保政府政策在社区的有效实施。
3. 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执行会议提出的任务,促进社区管理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4. 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发社区资源,维护集体资产,推动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5. 鼓励爱国卫生运动,监督社会单位的环境管理,保护绿地,倡导社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绿地维护。
6. 发展社区教育和科技普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如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权益。
7. 协助政府管理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以及出租房屋的规范管理,监督物业管理,维护社区和谐与环境提升。
8. 反映社区居民的诉求,参与政务评议和民主监督,推动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和政府的指导。
9.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湖南路街道机构有权自主决策社区事务,展现社区自治的能力。
湖南路街道地处徐汇区东北部,东起陕西南路,西至兴国路,南临复兴中路、淮海中路,北抵长乐路、华山路。 辖区面积1.72平方公里,绿地面积 48 万平方米,绿地率 27% 。 有居委会 16 个,户籍居 民 17 584 户、 50 774 人。社区(街道) 党工委下设党委 2 个、党总支 15 个、党支部 82 个。 辖区内有大专院校 2所,科研单位 62 个,专业文化艺术单位14 个,领事馆 11 个,是科、教、文比较集中的地区。 有风格各异的花园住宅 614幢,是上海历史文化建筑风貌保护重要地区。 街道办事处位于复兴西路 6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