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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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8:25
想必许多人都应该知道,在买房的时候许多人都比较倾向于买一个采光比较好的房屋,这是因为光线良好的房屋不仅对于房屋本身甚至对住户的身体健康也有有益的影响,那么,邻居违章装防护栏遮挡光线如何处理,法律上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楼上邻居建护栏遮挡了我家的光照,我让他们拆掉,他们不拆,怎么办呢?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李永华律师解答:
法律上对邻人的房屋要离对方多远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权利人行使权利不能影响别的合法权利,因此所建的房屋不得对邻居房屋的通风、采光产生影响,要是影响的话,可以与对方的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以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总则》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李永华律师解析:
相邻权是为自己的不动产使用便宜而对相邻不动产为使用或限制的权利。其基本内容包括两方面:
一是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即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宜有必需或必要时,在相邻不动产上所为的特定使用,如邻地通行、铺设管道等,其中包括在此基础上依约定等方式形成的地役权内容,主要体现在积极地役权方面 供役地人必须允许在其土地上为特定行为,如通行、取水等。
二是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亦即当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造成对邻人的妨害(包括危险)时,其邻人有权予以排除。“免受相邻不动产的妨害”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当然内容,土地所有者对光线、空气和视野所享有的权利是不能被相邻土地的建物妨的。
相邻权是从属于相邻土地的一种权利,事实状态的存在决定了权利的归属。相邻权的主体以不动产使用者为限,不限于相邻不动产所有权人。因为相邻关系是为调整土地或建物利用关系所设定的,所有不动产使用者都自然是相邻关系的主体,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典权人、租赁人等。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代理过大量民商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理念:专业、忠诚、负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