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毕业生改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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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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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1:08
辽宁省内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改派
一、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现申请改派,须持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原接收单位解约或离职证明(工作单位注销的,须有工商部门的注销证明);
3.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
4.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二、毕业时派回生源地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现申请改派,须持以下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事、就业代理机构的改派意见;
3.与新的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
4.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调整改派意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核——办理《就业报到证》
(以上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仍按以上要求办理,无须另外提供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报到证》上有“报到期限”一栏,毕业生一般应在此栏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或按单位规定的时间前去报到。《报到证》签发为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时,也应及时与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联系,根据该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报到手续。
温馨提示
单 位: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业务受理部
办公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即是。可乘231、242、800、217、220、265等公交车,或乘地铁2号线到北陵公园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1:06
需要拿着原公司的解约函和新单位的接收函以及报到证去学校所在地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