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四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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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0 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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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5:55
当入职四个月但未签署劳动合同,首先需要考虑是否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一阶段,只能领取到前三个月的双倍工资,总计一个月工资。因此,除非有特别吸引人的工作机会,建议暂时不要急于申请仲裁。
可以在此期间寻找其他工作机会,直到满一年。这样,你将有权要求补偿接下来的十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补缴社保以及以未依法缴社保为由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社保维权,可以直接查阅相关链接获取更多信息。
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可以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这是最直接的维权方式,能更快速地解决问题。
第一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未按时支付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劳动监察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并可能要求支付赔偿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
第二步: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工资,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
举报后,确保已经获得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限期支付通知书。如果需要进一步解决,应申请劳动仲裁,并让劳动监察部门出具投诉不予受理的文书。这样,你便完成了申请仲裁前的前置程序,为在仲裁和*阶段争取到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加倍赔偿金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