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强拆违法建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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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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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00:38
违章建筑虽然是属于违法的,但是必须要有法院来判处强制拆除,如果个人进行拆除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将会需要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需要根据拆迁人或者企业的实际行为来进行确定。 违章建筑是可以被拆除的,一般由法院判处强制拆除。如果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强拆的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规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七条规定: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九条规定: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任何没有得到法院授权下的拆迁行动,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是该建筑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也是属于他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的私有财产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个人是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拆除的。一旦个人随意进行拆除,将需要自行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