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可不可以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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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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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15:31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的反悔,需在一年内提出,并且需要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若在一年内提出,*将受理并审理,但若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前述情况,*将依法驳回更改请求。因此,反悔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时间*和欺诈胁迫情形。否则,不得更改财产分割协议。
具体来说,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在离婚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协议提出反悔,*会受理并进行审理。但审理过程中,若没有发现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会依法驳回更改请求。这意味着,想要反悔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在离婚一年内提出,并且必须证明在协议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总结而言,离婚后反悔财产分割协议的条件有两个,即时间*和欺诈胁迫情形。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提出更改请求。否则,*会依法驳回更改请求,确保协议的稳定性。因此,当事人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应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避免日后产生争议。